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南大学教工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开展乒乓球活动的群众性业余组织。
第二条 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宗旨:推动和普及我校教职工乒乓球运动的开展,增强教职工的全民健身意识,提高教职工乒乓球的竞技水平。
第四条 目的 :锻炼身体,愉悦身心,促进交流,增进团结。为本校广大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一个结交球友、交流球艺、增进友谊的舞台。
第二章 组织
第五条 本协会是校工会领导下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所有训练、交流、比赛活动的参与主体均为本校在职教职工。专家、教练和特邀训练人员可不受本校教职工范围的限定。
第六条 本协会设名誉会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若干名(各分工会一名)。任期两年。其人选由协会全体成员会议协商选举产生,并报校工会审核批准。
第七条 会长负责协会的组织工作,定期召开年会,进行年度活动总结,制定下一年度活动计划。
第八条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发展,协助会长组织开展活动,负责与其他院校乒乓球协会间的联系和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凡我校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经本人申请,交纳一定的会费,即为协会的正式成员。
第十条 协会会员需承认校工会章程和本协会章程。具有团队精神,能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日常训练活动,在训练中共同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
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 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协会的利益。
三、 按时交纳会费。
四、承担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任务
第十三条 协会的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校工会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 宣传和指导我校乒乓球事业的发展。
二、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 定期组织日常训练与比赛,并选拔组成西南大学教职工乒乓球队。
四、 参加有关对外交流。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四条 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会员会费、校工会补贴、社会赞助等三部分组成。
第十五条 资金用途 协会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训练及其他活动的开支,以及参加比赛时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实行经费支出“一支笔”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定期将会费收支情况向协会会员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