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教职工舞蹈协会章程

【来源: | 撰稿: | 编辑:校工会 | 审核:| 发布日期:2024-11-12 |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本协会名称为“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教职工舞蹈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开展活动的非赢利、非商业的业余团体。协会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舞蹈艺术、提高艺术修养,为本校广大舞蹈爱好者提供活动、交流的平台。

第四条本协会的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校工会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日常训练和舞蹈活动,提高协会成员的舞蹈技能;

2.组织开展培训交流,为会员提供技术指导;

3.促进舞蹈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推广舞蹈文化,增强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理事会:设名誉会长1名,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人。

第六条协会组织和机构职责: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听取会员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负责协会发展,组织日常训练和开展相关活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定期向会员通告。

三章 会员

第七条凡我校职工,舞蹈爱好者,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具有团队精神,承认协会章程,愿意缴纳会费并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经本人书面申请,明确风险责任,协会审核同意,即成为本协会的正式成员。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3.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

2.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利益;

3.主动交纳会费;

4.承担协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协会经费

第十条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会员会费、校工会补贴、社会赞助等三部分组成。

第十一条资金用途:协会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训练及协会活动开支。

第十二条协会的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实行钱账分开专人管理,并定期向协会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舞蹈协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