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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钓鱼协会章程

【来源: | 撰稿:钓鱼协会 | 编辑: | 审核:| 发布日期:2015-07-10 | 浏览次数:

 

西南大学钓鱼协会是我校在职教职工钓鱼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业余团体。

钓鱼协会在校工会指导下开展活动。钓鱼协会通过组织钓鱼活动,达到锻炼身体、增进友谊、陶冶情操、增强团队精神的目的。

第一章   组织机构

一、西南大学钓鱼协会邀请喜欢和支持钓鱼活动的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主席。设主席一人,秘书长一人。主席及秘书长由钓鱼协会骨干成员在校工会指导下选举产生。

二、钓鱼协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协会全年的活动策划和安排

三、秘书长负责协会的经费管理和对内对外的联络协调事务。

四、凡本校在职教职工及三年以上聘期的工作人员,爱好垂钓运动,具有团队精神,承认协会章程,愿意缴纳会费并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经本人申请均可成为钓鱼协会会员。

第二章    

五、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1、有接受培训、参加协会活动及参加各级钓鱼比赛的权利。

2、有参加协会活动、知晓协会活动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有监督、批评协会负责人直至提出罢免的权利。

4、对协会决议有不同意见时,有直接向校工会反映的权利。

5、努力钻研业务,提高钓技水平,

6、遵守协会纪律,积极参加活动。

7、爱护鱼类资源,注重环境保护。

8、自觉按期缴纳会费。

第三章    

六、经费来源及用途

1、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有:A、协会会员费  B、各种赞助  C、校工会支持。

2、协会的经费收入主要用于协会内开展的活动。

3、协会的经费实行钱、帐分开专人管理并定期向协会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四章    

七、组织纪律

1、会员必须按时缴纳会费和参加协会活动。

2、不得参与电、炸、毒等有损钓鱼人形象的违规活动。

3、不得在垂钓活动中损害他人利益,破坏生态环境。

八、对不履行会员义务,不遵守协会纪律者,根据情节由协会做出劝其退会、直至开除协会的处理。

九、本章程经协会会员讨论通过执行并报校工会备案。

十、本章程解释权属西南大学钓鱼协会。

                                                     西南大学钓鱼协会

                                                      200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