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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教职工棋艺协会章程

【来源: | 撰稿:棋艺协会 | 编辑: | 审核:| 发布日期:2015-07-10 |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南大学教工棋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由热爱中国象棋、围棋的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性业余组织。

第二条  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中国传统棋艺文化,建设校园文化,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为广大棋艺爱好者搭建切磋交流的平台,推动和普及教职  工棋艺活动的开展,提高教职工棋艺水平。

第二章 组织

第四条  本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若干名,理事会任期两年。其人选由会员民主推选产生,并报校工会批准。

第五条  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第六条  理事会的职责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审批吸收新会员,

3、负责协会日常管理;

4、组织会员参加校内外的各项具体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凡西南大学教职工,热爱中国象棋、围棋,并具有一定的竞技水平,承认和拥护本协会章程,愿意缴纳会费、参加协会活动,均可申请入会,成为西南大学棋艺协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教职工向协会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填写入会申请表,缴纳首期会费,即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利益;

2、 执行协会的决议,服从协会的统一安排,支持搞好协会的一切活动;

3、 在竞赛运动中服从裁判裁决,如有异议,应通过组织渠道予以解决;

4、 根据协会要求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有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3、 有对协会活动及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1、 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2、 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协会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3、 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三次以上不参加协会活动;

4、 不按协会要求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 协会任务

第十二条  在校工会的领导下,本协会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教职工象棋、围棋活动的开展,提高教职工爱好者的棋艺水平;

2、 组织会员开展象棋、围棋比赛和交流活动;

3、 组建西南大学教职工象棋、围棋代表队,代表学校参加对外的象棋、围棋比赛和交流活动。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三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由会员会费、校工会补贴、社会赞助三部分组成。

第十四条  协会的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活动及比赛的开支。

第十五条  协会的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实行钱帐分开、专人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会长定期将协会经费收支情况向会员通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如与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工会有关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西南大学教职工棋艺协会

                                                                                      2010年6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