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指出,群团组织要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改革和改进机关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坚持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要牢牢掌握维护群众权益大旗,下大气力开展网上工作,加大做农民工工作力度,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强化职能作用、改进机构编制设置,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提出的改革措施中,第一条就是改进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和全总机构设置。这是贯彻党中央关于群团组织改革创新的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回应职工群众期待的重要举措。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随着党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心任务的变化,全总的任务、职能及其机构设置、工作方式等也相应地调整和变化。随着形势发展变化,职工队伍特别是农民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快速兴起,网络对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影响日益深入,劳动关系矛盾复杂多发,工会工作对象不断扩大、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工作内容不断增加,这就对工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全总必须积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勇于改革创新,整合精简机构、优化强化职能。
全总在改革试点中对机构编制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的基本原则,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积极稳妥推进,既适应工作需要,又体现改革力度,既强调必要性,又注重科学性;二是面向基层,强化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职能,把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做强基层、夯实基础;三是聚焦主责,机构设置的调整注重职能整合优化,提质增效,强化工作执行力;四是依法合规,认真落实“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
通过整合机构、优化职能,进一步形成面向基层、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格局,有利于聚焦工会法定职责、强化维权服务职能,突出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有利于强化指导职工群众参与经济建设、劳动竞赛和安全生产等职能,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劳动创造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有利于适应互联网迅猛发展和职工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的趋势,统筹推动工会网上工作;有利于应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等新情况,强化联系和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职能,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有利于推动全总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发展,增强服务基层和职工的能力。
目前县级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存在缺编制、缺经费、缺办公场所、缺工作人员等现象,基层工会活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更好地使工会的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全总坚持重心下移,在人员编制上“减上补下”,精简一部分编制,充实到若干任务繁重、力量薄弱的县级工会,为省市级工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作出示范,带动省级、市级地方工会实行编制“减上补下”。同时,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县一级整体编制调整,充实工会组织;指导县以下工会组织通过争取公益性岗位、增加兼职比例、实行岗位人员流动等多种途径,逐步解决县级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短缺的问题。
机构编制调整是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耐心细致、有理有情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试点全过程。切实做好职能划转、人员定岗和工作交接等工作,精心操作、平稳过渡,井然有序、无缝对接,确保新的机构尽快有序运转起来,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增强指导服务基层的功能,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