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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的通知

【来源: | 撰稿: | 编辑: | 发布日期:2019-03-25 |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筹备组,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书记处第4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9115

附件下载:总工发【2019】6号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