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分
(1)每球得分采用21分制, 3局2胜。每局双方打到20平后,一方领先2分即算该局获胜;若双方打成29平后,一方领先1分,即算该局取胜。
(2)新制度中除特殊情况每局一方以11分领先时,比赛进行1分钟的技术暂停。
(3)得分者方有发球权,如果本方得单数分,从左边发球;得双数分,从右边发球。在第三局或只进行一局的比赛中,当一方分数首先到达11分时,双方交换场区。
二、发球与站位
1. 单打
(1)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2)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2. 双打
(1)一局比赛开始,应从右发球区开始发球。
(2)只有接发球员才能接发球;如果他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触及,发球方得一分。①在发球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应该由发球方的站在右侧的运动员发球,接发球方站在右侧的运动员接发球;发球方得分为单数时,则应站在左发球区的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 ②每局开始首先接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③上述两条相反形式的站位适用于他们的同伴。
(3)任何一局的本方发球员失去发球权后,同时对手获得一分,接着由他们的对手之一发球,如此传递发球权,注意,此时双方4位运动员都不需要变换站位。
(4)运动员不得有发球错误和接发球的错误,或在同一局比赛中有两次发球。
(5)一局胜方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发球,负方中任一运动员可先接发球。
(6)球发出后就不再受发球区的限制了。运动员可在本方场区自由站位和将球击到对方场区的任何位置。
3. 交换场区。以下情况运动员应交换场区:
(1)第一局结束。
(2)第三局开始。
(3)第三局中或只进行一局的比赛进行至一方达到11分时。
运动员未按以上规则交换场区,一经发现立即交换,已得分数有效。
4.合法发球:
(1)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发球。
(2)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线发球区内发球和接发球,脚不能触及发球区的界限;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发出。
(3)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必须低于发球员的腰部。
(4)击球瞬间球杆应指向下方,从而使整个球框明显低于发球员的整个握拍手部。
(5)发球开始后,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至将球发出。
(6)发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如果不受拦截,应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