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民主管理 > 提案工作 > 正文

西校工〔2014〕27号-西南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提案征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来源: | 撰稿: | 编辑:赵友斌 | 发布日期:2021-08-04 | 浏览次数:

西南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提案征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西校工〔2014〕27号 2014年12月31日印发)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是促进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具体实践。为激励教代会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和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地承办提案,促进各单位重视提案征集工作,根据《西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提案评选条件

(一)提案内容围绕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学校工作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二)提案经过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教职工的意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针对性强。提出的解决措施得力、办法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三)提案符合《西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五章关于提案格式的基本要求,做到一事一案,条理清晰。

二、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一)领导重视提案承办工作,尊重提案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不推诿,不拖延。

(二)在承办提案过程中,能虚心听取提案人和教职工的意见,积极做好沟通交流工作。

(三)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牵头单位能主动组织协调,协办单位能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提案工作的落实。

(四)提案答复认真负责,答复意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对正在(已经)落实的提案能写明提案落实的措施、办法和时间,落实工作措施得力。

(五)能按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案的办理工作。

(六)提案人对提案承办单位的办理感到满意。

三、提案征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一)单位党、政、工领导高度重视提案的征集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广泛征集提案。

(二)代表积极撰写提案,提案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三)符合提案的相关规定,书写规范。

四、评选方式

(一)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提案征集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由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评定。

(二)优秀提案的评选由教代会正式代表网上投票,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网上投票情况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